近日,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就一起涉及理财型保险产品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核心诉求。
本案由江苏环科园律师事务所吴忠华、吴勤卫律师共同代理,在案件事实复杂、法律适用争议较大、前期已有不利裁判的情况下,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与细致入微的工作态度,最终助力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彰显了法治精神与司法公正。
该案源于2019年,当事人在保险业务员夸大收益、误导性宣传下,购买了一份包含分红型与万能型组合的高额保险产品,累计缴纳保费逾百万元。然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发现实际收益远无法达到当初承诺,且无法按约定灵活支取资金,合同目的难以实现。此前,当事人曾以“受欺诈”为由提起撤销之诉,但因超过法定除斥期间被法院驳回,维权之路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这一“难啃的硬骨头”,江苏环科园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高度重视。组建专业律师团队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材料,深入研究保险条款、监管政策及既往判例,并多次与当事人沟通细节、还原投保过程。团队敏锐意识到:虽然撤销权已过期,但若能从“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角度切入,或可依据《民法典》关于法定解除权的规定另辟蹊径。
在后续工作中,两位律师不仅系统整理了长达数年的微信聊天记录、缴费凭证、监管投诉回函等关键证据,还精准把握金融监管部门对“业务员存在误导性夸大收益、隐瞒关键问题”等行为“基本属实”的认定意见,将其有效转化为民事诉讼中的优势证据。同时,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重复起诉”抗辩,律师团队通过详尽的法律论证,成功说服法院认定本案系基于新理由提起的新诉,不属于重复诉讼。
法院最终采纳了代理律师的核心观点,认定保险业务员的承诺构成职务代理行为,其夸大收益、误导客户的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原告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判决确认保险合同已于2023年9月6日解除,两被告须全额返还保费120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并由总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本案的胜诉,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更对规范保险销售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具有积极示范意义。江苏环科园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专业、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敢于迎难而上,善于在复杂案件中寻找突破口,用法律武器守护公平正义。
我们坚信,在法治中国的坚实道路上,每一份认真对待的权利都值得被尊重,每一次专业执着的辩护都将汇聚成推动社会诚信与公正的力量。
|